《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政策解读(含音频)
来源:科技服务处 时间:2025-01-23 21:01

  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近年来,从国家和各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制订出台政策文件推动建设中试验证、概念验证和产业技术研发等平台。202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要求推进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平台。2024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牵头印发《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中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产业中试创新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牵头研究起草《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包括五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地市为主、省级认定奖补、公益性与市场化有机结合、开放服务共享等原则,推进中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第二部分建设目标。围绕创新链不同阶段,在中试环节部署建设中试服务平台,在概念验证到中试之前的研发环节部署建设共性技术平台。2025年省级牵头部门分类制定出台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到2026年省级认定支持中试服务平台15个以上、共性技术平台10个以上。到2028年,省级认定支持30个以上中试服务平台,20个以上共性技术平台。

  第三部分建设模式。一是中试服务平台,着重围绕制造业,引导支持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以及专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建或共建行业特色鲜明、运营机制灵活、开放服务共享、示范效应良好的中试服务平台,由省工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设;二是共性技术平台,引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主体,独立或联合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或概念验证中心,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跨行业、跨领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或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服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设。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建好用好现有各类创新平台中试创新资源,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中试供给,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育力度,四是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五是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六是孵化赋能科技企业群体,七是推进中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八是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九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动态管理。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对省级认定的中试创新服务平台,根据建设运行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平台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平台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平台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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