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安排2026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
来源:厅政策处 时间:2026-10-15 16:36

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93项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现将经费下达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0299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项目经费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通知》(闽财规〔2024〕31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资金专项用于科研项目,加强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应及时报送省科技厅,验收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福建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经费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