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加强烟草领域科技创新攻关,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烟草科技创新能力,服务闽西北烟叶生产和乡村振兴,由省烟草专卖局出资,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项目由省科技厅和省烟草专卖局联合支持、协同管理,一体化推动烟草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现发布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支持方向
围绕烟草产业领域技术需求,聚焦烟草种植、加工、装备制造等环节的核心技术,组织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重点突破烟叶品质提升、烟草病虫害绿色防控、烟草打叶复烤加工技术、烟草农艺及机械设备等关键技术。鼓励开展烟草科技集成创新,推动烟草种植智能化管理、烟草加工数字化转型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强化烟草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加快先进烟草技术、装备和产品在福建省内的推广应用,提升福建烟草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支持领域
面向福建烟草产业创新发展以及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通过科技合作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突破制约烟草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重点支持以下烟草产业相关领域:
烟草农业技术:特色优质烟草品种选育,包括抗逆性强、养分高效、品质优良的烟草品种培育;烟草绿色种植技术,如新型有机肥料研发、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开发、烟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烟草种植智能化管理技术,如基于物联网的烟草生长环境监测与调控系统、无人机精准施肥与植保技术。
烟稻融合技术:开展烟稻轮作高效种植模式研究,优化轮作周期、茬口衔接及栽培管理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率;研发烟稻轮作土壤改良技术,包括土壤肥力提升、连作障碍消解等;研发烟稻病虫草害综合防控技术,包括同源病虫一体化绿色防控,重点病虫联防联控,杂草综合治理等;探索烟稻轮作生态协同技术,构建烟田废弃物资源化还田用于水稻种植、水稻秸秆还田培肥烟田土壤的循环体系,推动烟草与水稻产业绿色协同发展。
烟草复烤加工:研究打叶复烤加工工艺对武夷丘陵生态区清甜蜜甜香型烟叶原料香型风格、品质特性的影响规律,更加彰显福建“翠碧一号”烟叶风格特色。基于大数据、视觉识别及物联网等技术,在烟叶分级、仓储物流、烟叶养护、生产加工、绿色低碳节能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探索开展打叶复烤前置配方技术研究,更好满足工业配方打叶要求。
烟草农业机械:开发适用于福建烟区丘陵地形的烟草专用机械,提升烟叶生产全程机械化和设施现代化水平。如适用于武夷丘陵地区的烟叶起垄、施肥、覆膜、移栽一体机,烟叶采收机和烟稻共用复合农机等。探索契合武夷丘陵烟区烟叶生产模式的农机农艺融合途径,优化农艺和研发与之配套的农机设备,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大幅提高生产效率。
烟草配套产业:烟草多用途使用,如烟草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高附加值成分提取技术。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应合理设计任务进度安排,省烟草专卖局将按照立项当年度拨付60%、第二年度30%、第三年度10%的方式分批拨付项目资金至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应向福建省烟草专卖局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报,报告年度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省烟草专卖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拨付当年度项目经费。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度在收到项目经费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开具经费发票报送至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发票抬头)。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本批次项目1个。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六)本批次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所有,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及其下属单位可无偿使用。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八)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九)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推荐部门在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认真落实《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各级主管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十一)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各推荐主管部门应将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本计划项目。
(十二)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当年度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院省科技合作项目、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类型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十三)各推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推动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高技能科研人员等群体参与项目研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大任”“挑大梁”,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十四)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8年10月31日。
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一式1份寄送我厅农村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五、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计划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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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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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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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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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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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N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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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推荐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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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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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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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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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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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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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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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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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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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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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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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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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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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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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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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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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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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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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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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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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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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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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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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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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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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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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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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宜乐(省烟草局),18059098066
林有辉(省科技厅),0591-8351706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