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各高校院所:
为激励我省创新主体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按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的对象为2023年度申报并获得我省奖补资金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本次申报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的对象主要包括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新获批建设(重组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奖补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度申报并获得我省奖补资金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项目在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期间获得中央财政经费(以下简称国拨经费)支持。
(二)申报奖补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期间新批复建设(重组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省财政科技资金已配套支持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再予以奖补。
2.申报奖补的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牵头承担平台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平台在向科技部申报时原则上须经省科技厅推荐,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须在申报前报省科技厅备案。
4.平台应已获科技部批复建设(重组入列)。
5.中央在闽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纳入奖补范围。
厦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由厦门市按其政策执行。
三、奖补标准
(一)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资金:按照项目在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期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中牵头企业所获资金额〔以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明确的项目经费分配方案为准〕1:1比例给予奖补,不包括牵头企业转拨其他参与单位部分。
(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资金: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在线填写)、项目立项文件、已签订的任务书(合同书)、本次奖补涉及的项目资金拨付文件、本次奖补涉及的国拨经费银行到账凭证、绩效目标表。
(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申报表(在线填写)、平台立项文件、绩效目标表。
(三)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立项文件需提供盖章版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项目任务书需提供页码完整的盖章版本。有签订课题任务书的,需提供页码完整的盖章版本的课题任务书。
3.项目存在国拨经费多次拨付情况的,需提供每次国拨经费拨付时的项目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拨付文件需提供盖章版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4.国拨经费银行到账凭证需清晰、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涉密文件按保密规定单独报送。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请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受理-选择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或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申报指南-添加-申报项目-填写《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或《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闽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在线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将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1、2)发送至zhangwj@kjt.fujian.gov.cn,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1、2)至省科技厅平台处,邮寄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
(三)申报、推荐时间与申报代码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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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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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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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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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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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技
项目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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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Z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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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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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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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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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
创新平台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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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Z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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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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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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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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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但需在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申报单位承诺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附件栏。
(二)需下载绩效目标表(附件3),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附件栏。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平台处,联系电话:0591-87863039。
附件:1.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申报汇总表
2.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申报汇总表
3.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