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
来源:厅资配处 时间:2025-06-16 17:53

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现启动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科研攻关任务,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项目名称:面向多模态应用场景的大模型轻量化部署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00万元,项目实施期1年6个月。研发内容包括:
  1.面向智能任务精准应用的动态工作流管理与自动化编排技术,实现模型精调、数据治理与多模态人机协同的高效执行;
  2.融合大模型与多智能体的动态架构技术,构建基于强化学习的决策机制,支撑系统对复杂需求的自适应响应;
  3.面向多模态场景的异构知识融合与增量学习技术,构建向量化检索的知识增强体系,提升知识调用的高效性与实用性;
  4.支持多模型接入、轻量化部署与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体化的标准化工具平台;
  5.实现多个领域(同时覆盖3个及以上)的示范应用。
  (二)项目名称:基于安全增强型人工智能模型的网络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项目实施期1年6个月。研发内容包括:
  1.面向智能算法模型的脆弱性分析技术,构建多模态场景下模型安全评估框架,支撑智能算法模型的自动化脆弱性预警;
  2.面向数据、模型未知的严格黑盒场景下的智能算法脆弱性挖掘的自适应测试用例动态生成技术,实现模型评估样本的自动化生成与迭代优化;
  3.安全模型对抗训练与动态防御技术,实现多模态场景下的智能算法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智能算法模型的迭代优化能力;
  4.语义理解与深度特征提取的安全敏感数据智能识别引擎,并推动其在网络数据安全领域的落地应用;
  5.基于智能算法模型的自适应数据动态分级安全增强防护系统;
  6.实现多个领域(同时覆盖3个及以上)的示范应用。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厦门市属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若有合作单位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资助经费分配和配套经费筹措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揭榜挂帅”项目、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STS项目、院省合作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三)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当年度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院省合作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项目研发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六)项目研发内容(成果转化)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三份(含)以上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已签订的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合作中研发内容需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八)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九)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自行解决。
  (十)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按重点支持方向要求。
  (十一)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十二)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项目补充材料。
  三、申报推荐数
  本专项高校和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申报2个项目,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和省属企业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系统关闭)。
  (二)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意见、合作协议等)。
  (三)推荐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寄(送)达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省科技厅在受理申报项目后将组织评审。
  五、申报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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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处室 计划 项目 优先主题 指南
类别 类型 代码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产业技术开发和应用计划 工业科技引导性项目 面向多模态应用场景的大模型轻量化部署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2025H0108
基于安全增强型人工智能模型的网络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2025H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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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方宏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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