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围绕企业主体、平台建设、产学研融合、金融支持、机制保障等五大方面,推出18条举措,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奖补叠加,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配套奖补激励。在省级研发投入奖补基础上,市本级再给予配套补助,最高300万元,形成“省市叠加”激励效应。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最高给予500万元设备投资补助,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省创新补助券,最高补助额度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二、提能升级,科研平台驱动创新
推动闽都创新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创建国家级平台,对经我市组织申报的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的牵头企业,在省级奖励1000万元基础上,市级再奖500万元。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服务收入补助。
三、金融加持,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设立10亿元全国高校区域(福州)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拨投结合”、“拨贷结合”的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提速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新型功能材料分中心,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最高奖励200万元。对高校、企业在榕转化成果给予分档奖励,企业购买成果最高补助200万元。五、机制保障,投入“有后劲”
四、机制保障,确保财政科技投入落地见效
市本级科技支出占预算支出3%以上,县区建立增长机制。建立市级资金统筹机制,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