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实施细则(暂行)》(闽科规〔2023〕2号),决定组织福建医科大学、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医大附属第二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九〇〇医院、华侨大学、厦门医学院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以及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立医院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申报。现予发布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
计划名称 |
项目 |
涉及部门 |
申报截止时间 |
推荐截止时间 |
受理处室 |
1 |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联合资金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社发处 |
2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
3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
4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
福建省立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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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
6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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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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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本部及附属医院、教学实习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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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第九〇〇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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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华侨大学医学院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
11 |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
厦门医学院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
2024年9月2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可申报上述1、2类项目、附一医院可申报上述1、3类项目,福建省立医院可申报上述第4类项目,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可报上述1、5类项目,福建省肿瘤医院可报上述1、6类项目,附二医院可申报上述1、7类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可申报上述第8类项目,第九〇〇医院可申报上述1、9类项目,华侨大学可申报上述第10类项目,厦门医学院可申报上述第11类项目。
附件:1.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4.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项目申报指南
5.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肿瘤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6.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省立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7.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8.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9.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第九〇〇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10.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华侨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11.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厦门医学院)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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