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建设省应急视频会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建设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应急视频会商系统
二、项目地址
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供应商在当地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4.有独立建设和运维能力,并提供类似项目相关合同。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18楼会议室及17楼值班室应急防汛视频会商项目建设方案》
五、采购预算
经费预算金额控制在12万元以内,超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6日 至7月2日(电话或现场报名)
七、比选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开标时间为7月3日10点。
2.请报名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和密封比选文件,于开标当日10点前到达福建省科学技术厅15楼,逾期不予受理。 。
八、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文件应包含:
(1)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应符合本项目建设方案的具体要求。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文件无效:
(1)比选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等)。
(2)比选文件没有满足比选实质性要求的。
九、比选方法
以提供有效比选文件且报价总价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人。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终止。
十、合同签定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费用结算
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合同款项。
十二、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0591-87912703;林先生:0591-87882301。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18楼会议室及17楼值班室应
急防汛视频会商项目建设方案
2.询价(报价)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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