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700-2025-0004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农〔2025〕2号
  • 生成日期: 2025-05-2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建立福建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科农〔2025〕2号
来源:农村科技处 时间: 2025-06-18 16:53

各设区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全面振兴和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我省农业农村科技资源整合统筹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形式  

  福建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由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厅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列席联席会议。

  二、主要职责  

  通过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全省农业农村科技各类资源,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科技创新、集成配套、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等重大事项。一是协同实施省级农业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计划、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重点支持种业振兴、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二是共同支持一批农业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农业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三是推动整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农业企业、示范基地等人才和科技资源,实现农业科技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四是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形成科技兴农强大合力。

  三、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农业农村科技创新、集成配套、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等重大事项。一是建立工作联络制度。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指定专人作为联席会议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络。二是建立工作会商制度。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技术卡点和堵点问题,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究,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参加,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合作交流制度。加强农业农村科技动态、技术供需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与指导服务,有效破解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工作要求

  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着力构建农业农村科技工作高效协同运行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落地见效,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附件:福建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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