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2024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统计调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二、报送方式与内容
各报表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由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火炬计划统计年报调查内容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内容,统计对象为区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区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1.登录平台和账号密码。市、区、县各级科技主管部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区和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在线填报和打印,用户名、密码不变。
2.数据填报。填报单位登录平台系统逐步填写相关数据,保存成功后应检查平衡关系是否通过,并填写错误和警告原因说明后提交,待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系统打印出带“火炬”标识水印的报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发至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3.系统审核。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审核辖区内填报单位的年报数据,查看平衡关系是否已通过、错误和警告说明是否已填写,审核完毕后点击“未审”选项,待显示“已审”表示审核成功。
4.火炬计划统计年报需报送以下报表:
(1)《国家高新区企业及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由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报,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2)《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由福州软件园填写,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统计清单见附件2);
(4)《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由福州大学科技园填写,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由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南平高新区、武平高新区、柘荣高新区填写,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7)《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提交带水印的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平台系统打印的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清单,以及企业报表封面扫描件(带水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按照系统导出的企业清单顺序编号);
(2)经平台系统打印的辖区内上市企业清单;
(3)经平台系统打印的辖区内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企业汇总数据同比变化较大情况说明(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情况等主要指标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较大变化),请提供具体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经平台系统中导出的辖区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错警因分类说明(企业错警因整体情况并针对出现比例较高的错警因进行分析说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一)各类统计报表、相关表格及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等,可在火炬中心官网(http://www.chinatorch.gov.cn/kjfw/wjxz/yjlist.shtml)“专项工作”右侧栏目“火炬统计”页面中“火炬统计报表下载”模块下载,填报时以系统报表为准。
(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填报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为便于企业填报,建立了火炬统计调查企业表与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数据共享机制,高新技术企业直接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
(三)请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工信部火炬中心相关统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工作部署,所有填报单位应做到据实、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
四、联系方式
2024年度火炬统计工作委托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承办,联系电话:0591-87645521,邮箱:cy905@fjfhq.com。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电话:0591-87865186。
附件:1.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清单
2.创新型产业集群清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