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厅监督处 时间:2023-04-04 11:22

各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意见的任务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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