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造假违规的案例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21-05-21 15:41
福建省某医院张某作为通讯作者发表2019年7月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共有7张图片存在造假情况,并利用改论文作为支撑材料用于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已结题)。其行为属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37条和第28条第(四)、(五)、(七)项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撤销当事人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已结题),收回违规使用及结余经费;取消当事人4年内申请或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和评审专家的资格;将当事人论文造假行为列入科技部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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