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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方面财务开支进行了四个轮次的专项检查

时间:2007-02-08 00:00     来源:监察室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按照闽纪发[2005]1号文件的“各单位监察、审计部门对财务报销情况,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抽查,抽查面应达30%以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复核”的部署以及省财政厅《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闽财监[2003]72号)的要求,围绕“办公用品”、“接待费”、“会议费”、“机动车维修费”、“差旅费”、“修缮费”等六个方面的财务开支,驻厅监察室对省科技厅系统22个单位30个账户开展了四个轮次的财务专项检查。

    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的第四轮次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规范财务六项开支的意识普遍增强,较以往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但也有一些单位在接待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够规范,财务开支把关不严的现象,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存在问题,极个别单位对前三轮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进行整改。在此次检查中,对照六项开支财务报销审批要求,执行比较好的单位有省微生物研究所、省亚植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驻厅监察室直接复印了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凭证单据,并当场向所在单位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口头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财务“六项”开支专项检查是纪检监察一项长年性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制止和杜绝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发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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