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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厅直属单位八位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存在问题提出的三点建议被采纳实施

时间:2007-01-23 00:00     来源:监察室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2006年,是福建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人代表离任较多的一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八份离任审计报告进行了综合、对比、分析,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此,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要加强直属单位经济责任目标的考核。离任审计的重要作用就是要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单位法人代表在任期内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怎样去评价“管理责任”履行好坏,那就应该建立考核指标。一段时间以来,厅里一直都还没有向各直属单位下达过经济责任考核指标,所以在八位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时,都无法对单位法人代表在任期内“管理责任”作出评价。

    (二)“新官”要善于理“旧账”。从离任审计报告看,一些单位对前任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的处理方式也不够科学,如对应收及其他应收的账款仅是采取长期挂账的方式,每次离任审计只是在审计报告结论时体现是“前任遗留”就心安理得。在现实的工作中,一任法人代表的离任,由于工作上主客观的原因,总会留下一些没办完或没办好的事情,新任领导面对这些“旧账”, 特别是应收款项挂账问题,就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要善于理清“旧账”,不能坐视不管。建议把理“旧账”也应列入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以保证单位的事业能够在解决好遗留问题中得到良性的发展。

    (三)单位收入分配要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个单位合理地分配收入,不仅可以提高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还能有效地促进各单位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从审计反映的情况看,个别单位存在收入分配不够科学的问题,有的还出现“寅吃卯粮”的现象,如超额提成、超发奖金、超发补贴等问题,因此,各单位的内部分配制度应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规范内部分配制度,使单位的发展有后劲,促进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提出的三点建议得到了省科技厅的高度重视,2007年第一场厅长办公会议就对此进行了研究,会议充分肯定了监察室所提的工作建议。同时还作出决定,要加强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组织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检查;要加快推进直属单位的改革。还要及时掌握各单位事业发展状况和存在的苗条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对策,突出班子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内部运作,进一步促进直属单位改革与事业的发展。

( 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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