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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汇总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本报告中所列2024年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fujia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省科技厅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联系福建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62881,传真号码:0591-8788114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争优争先争效,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工作模式,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扎实推动主动公开。我厅持续提升主动公开实效,聚焦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及热点,及时做好科技政策性文件解疑释惑工作,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整合优势资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提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1月至今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43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11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32条,不予公开文件数188条。以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科技统计、人事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政府信息共108 条,发布通知公告信息231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定时梳理依申请公开信件,针对群众较关注问题形成案例台账。拓宽当面申请、网络申请、信件申请等各种形式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以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承办责任人,确定具体办理人员,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4年省科技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4件,申请主体以自然人为主,所有办件都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满意度100%。
(三)切实做好政策解读。我厅以政务公开工作为基础,以服务民众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畅通民众和企业获取和了解政策渠道,切实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我厅建立了从收文把关到解读方案审核,再到解读工作落实的工作流程。2024年全年我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政策解读率为100%。政策解读内容包括了人才工作、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等与民众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政策,并同时在网站通过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发布相对应的政策解读材料,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此外,全年共制作“在线访谈”14期,厅领导带头宣传解读政策信息,在线为群众答题解惑,频次高、内容新,互动性强。
(四)持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厅严格落实文件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制定并执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合法性审核、研究审议,负责人签字审核等程序,未经审核的新闻信息不得进行发布。完善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积极开展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工作,截止目前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
(五)不断优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厅网站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完成网站优化升级,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2024年厅网站编辑审核、发布新闻超过2500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文1101篇,阅读数接近61万。同时对“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福建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等4个信息系统开展等保测评,测评比率为100%。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提供线上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报告等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和办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等服务。2024年度受理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超过7000项,共下达2024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创新项目3300余项;受理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信息601条;受理企业申报3769家(不含厦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网络评审系统对3964家企业进行了专家评审;办理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信息7条,颁发许可证7份,其中,发放生产许可证0份,使用许可7份。
(六)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由厅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办、重要信息的审定和发布。认真落实网站信息内容、网站安全管理和日常监测管理责任,把政务公开与科技工作相结合,每季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对全厅政策文件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印发提醒函,对文件公开或政策解读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要求相关处室限时整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主动公开各类权威信息,加强科技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工作方案,提升网站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13 |
73 |
第二十条(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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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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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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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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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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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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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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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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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 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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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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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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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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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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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数字化赋能信息公开的方法手段和应用成效需持续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等方面仍有待提高。
2025年,我厅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提升全员主动公开意识。二是规范政策文件公开,严格政策文件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科学把握时度效,实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拓宽政策宣传解读渠道,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关注度和传播度,让企业和民众更好更快享受科技政策红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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