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700-2025-00110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农〔2025〕5号
- 生成日期: 2025-12-12
各设区市科技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资源生态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我省林业科技资源整合统筹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林业科技创新工作协作机制。
一、组织形式
福建省林业科技创新工作协作机制(简称“协作机制”)由省科技厅、省林业局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列席协作会议。
二、主要职责
通过建立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全省林业科技各类资源,协调解决林业科技创新、集成配套、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等重大事项。一是协同实施省级林业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计划、省级林业科技攻关、林业种苗科技攻关等项目,重点支持“四库”联动、种业创新、智能制造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二是共同支持一批林业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林业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三是推动整合涉林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林业企业、示范基地等人才和科技资源,实现林业科技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四是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与基层林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形成科技兴林强大合力。
三、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工作协作会议,共同协商解决林业科技创新、集成配套、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等重大事项。一是建立工作联络制度。省科技厅、省林业局分别指定专人作为协作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络。二是建立工作协商制度。聚焦林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卡点和堵点问题,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究,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参加,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合作交流制度。加强林业科技动态、技术供需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与指导服务,有效破解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工作要求
省科技厅、省林业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调作用,着力构建林业科技工作高效协同运行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协作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落地见效,加快林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附件:福建省林业科技创新工作部门协作会议组成人员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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