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5-0603-2018-00272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备注/文号:闽科计〔2018〕52号
生成日期:2018-12-2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2019年度中期绩效评估的补充通知
闽科计〔2018〕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11月29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30号)要求,改革省科技重大专项中期检查制度,推行科技重大专项中期绩效评估。经研究,我厅在2018年10月15日印发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2019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科计〔2018〕37号)基础上,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针对专项实施过程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中期绩效评估要明确设定绩效目标,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立项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中期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中期绩效评估对象、组织方式、程序和安排计划均保持不变,按闽科计〔2018〕37号通知进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在具体实施中期绩效评估过程中完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