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600-2025-00061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基〔2025〕4号
  • 生成日期: 2025-07-2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23家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变更事项的通知
闽科基〔2025〕4号
来源:基础处 时间: 2025-08-01 12:17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省重点实验室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作用,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运动鞋面料重点实验室等14家省重点实验室更名和调整研究方向,同意福建省肿瘤微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等8家省重点实验室调整研究方向,同意福建省车载玻璃企业重点实验室增加第二依托单位“福建福耀科技大学”(详见附件)。

  为规范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请各有关重点实验室严格按照同意变更事项及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变更

  8月1日至8月7日,各重点实验室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xmgl.kit.fujian.gov.cn)

  —后续管理—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信息变更—起草—更名或调整研究方向,完成管理系统基本信息线上变更手续。

  二、《建设任务书》重新签订

  8月1日至8月7日:各重点实验室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认定授牌-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变更-起草添加,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8月8日至8月14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8月14日系统关闭。

  8月15日至8月22日:省科技厅审核《建设任务书》。

  8月23日至8月27日:各重点实验室在线打印《建设任务书》(需带水印),在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后一式3份,连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合订本1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福建科技大厦609室,邮编:350003。联系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张帆、齐亚丽,联系电话0591-87883185。系统技术支持:87882011。

  按照《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26年将开展新一轮的省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考评将按照调整后的事项进行。请各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建设要求,围绕调整的研究方向,强化科研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加强产学研融合,力争产出高质量原创成果,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高水平建设,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23家省重点实验室变更事项清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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