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 +约定收益”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处 时间:2025-01-02 10:3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校、院所、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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