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力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厅农村处 时间:2026-02-25 16:0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扎实推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经省政府同意,省科学技术厅牵头会同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力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总结基层实践、深化提升并大力推动的重要农村工作机制创新。自1999年南平试点以来,我省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总结、完善、巩固、坚持”工作要求,将其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取得成效显著。当前,我省乡村全面振兴进入新阶段,“十五五”规划启动实施,为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实践,增强制度生命力、影响力与辐射力,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制定中长期工作指导方案尤为必要。

  《行动方案》编制过程中,省科技厅借鉴省外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广泛调研,充分征求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科特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专家学者以及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派出单位等各方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3章21条,构架清晰、重点突出,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第一章)。明确2026-2028年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量化目标,涵盖选认数量、技术创新团队组建、星创天地等平台建设,以及成果转化、项目对接、服务产业链成效等核心指标,为工作开展提供明确指引。

  (二)主要任务(第二章,第1-18条)。围绕6方面重点举措,构建全方位工作体系。

  1.构筑工作合力:发挥省科特派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作用,健全省、市、县三级服务管理工作体系,丰富“科特贷”等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强化成果转化与资金保障。

  2.深化精准选认:突出团队服务和产业融合导向,构建个人服务“点”、团队服务“链”、法人单位产学研协同的服务模式,推行省级侧重技术研发输出,市级侧重资源调配管理,县级侧重项目落地推进的三级联动机制。

  3.健全对接机制:强化“订单式”需求对接与“菜单式”服务供给,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协作共享机制,发挥工作站、中介机构、星创天地等平台纽带作用。

  4.提升服务实效:推动服务向数字农业、乡村农文旅、农村建设等领域延伸,参与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小院等建设,完善由科技特派员、小院专家、基层农技人员联动推广体系,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

  5.强化考评激励: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增设“优秀”等次,支持组建技术创新团队,鼓励申报省科学技术奖,优化选认数量与资金支持政策,强化调研指导。

  6.打造服务平台:升级省级云平台,推动各地平台整合与统一管理,强化数据汇聚共享与应用,构建全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一张网”。

  (三)保障措施(第三章,19-21条)。重点强化三方面保障:健全制度保障、优化经费使用和推进示范引领。

  三、特色亮点

  《行动方案》立足上一轮政策实施成效、紧扣国家和省里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举措,主要亮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1.聚焦“三农”优化选认结构:重点选认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科技人才,强化种业、种植技术、田间管理、农机研发等传统领域人才保障,加大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品牌营销、乡村治理等新兴领域人才选认力度,着力补充高水平技能型、复合经营型人才。

  2.强化“组团”选认机制: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由不少于3名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组成,重点服务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重点产业链。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因地制宜组建跨层级、组合式的团队科技特派员,构建三级科技特派员联动服务模式。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定考评指标与权重,实行中期与期满考评相结合,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价提升客观性,设置“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考评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续派、调整、表彰奖励及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4.细化激励支持措施:组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的科技特派员技术创新团队。鼓励科技特派员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成果转化奖)。允许派出单位按照不超过派出单位现有科技特派员人数5%的比例,额外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专用于科技特派员)。

  5.构建“一张网”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升级省级云平台,强化人工智能赋能,集成科技特派员选认、需求发布与对接、履职管理、资讯推送、成果展示、综合考评、金融服务等综合功能,推动各地平台纳入省级统一管理,实现全省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服务一体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喻燕萍

  联系电话:0591-878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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