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主管部门:
为提升我省公益类科研院所基础研究能力,2026年度省财政新增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自主选题项目研究。现将2026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均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3.项目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科研诚信管理系统和厅项目管理监督系统中不得存在惩戒期内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实际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目前无在研的基本科研专项自主选题项目、竞争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5.自主选题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暂定为2026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9年8月30日。
(二)项目要求
1.根据2025年度我厅组织的科技创新绩效评估情况,确定每家院所的项目申报数量和资助总金额。请严格按照申报数量和资助金额推荐项目(见附件),单个项目金额一般不低于15万元。
2.项目目标和预期效果必须包含可量化的主要技术指标(除研究报告、论文外);社会效益指标至少1项。同时,此次申报的项目不得简单以当年度已申报但落选的项目进行重复申报。
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好中选优,本次项目申报侧重遴选支持研究基础扎实、有一定应用前景的项目。项目推荐上报前须完成院(所)内遴选程序,经院(所)学术委员会评议或专家评审择优通过。
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形式审查不通过,将不予立项。其余未尽事宜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7号)要求执行。
二、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
2026年度新增自主选题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系统关闭)。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人员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选择“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表单及项目指南代码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院所在线生成项目汇总表,由各院所主管单位(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等)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网上归口推荐。各院所在线打印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经主管部门盖章后和公示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2026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新增项目申报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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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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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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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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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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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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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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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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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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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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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R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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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处0591-87305039
附件:2026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新增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数及资助金额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