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2025年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2025年10月24日我厅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科监函〔2025〕32号),对2025年科技项目抽查事项及内容、职责分工、检查方式、项目抽取、专家抽取、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明确。抽查工作不专门布置,不事先通知,直奔项目,直插现场,确保检查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一)职责分工
1.省科技厅:由监督处牵头组织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负责省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事项等具体项目和检查专家的抽取以及具体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设区市科技局:成立监督检查组,根据抽查计划的检查项目、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按时完成省科技厅部署的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
(二)项目抽取
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系统随机抽取项目94项,其中2024年已验收项目60项,占该年度验收项目总数约2%;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0项,占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约1%;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项目2项,占年度评价考核总数约13%;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事项2项,占年度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事项总数约7%。
1.省科技厅负责46项
(1)2024年度已验收项目36项;
(2)科研仪器管理单位2家;
(3)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6项;
(4)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事项2项。
2.设区市科技局负责48项
(1)2024年度完成的委托验收项目3项;
(2)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项。
(三)专家抽取
省市科技部门共随机抽取检查专家44名,其中省科技厅抽取13名,各设区市科技局抽取31名。
(四)检查形式
根据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1月1日-12月上旬,省市科技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现场检查的形式,重点对科技项目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核查。
(五)结果梳理
12月中旬,厅监督处对随机抽查情况进行梳理,并与有关处室(单位)、设区市科技局等沟通核实,形成最终检查结果。
二、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2024年度已验收项目
我厅随机抽取了60项2024年度已验收项目,项目类型涵盖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基金项目等。省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重点针对已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完整性、技术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关论文专利的相关性和验收结果定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查,个别已验收项目存在检测报告提供不够完整、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指标的佐证材料不够规范、间接费用归集不当等问题;个别院所自主验收项目存在未完成论文指标问题。
(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我厅随机抽取了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2个科研仪器管理单位,结合厅基础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工作,未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骗取有关补助行为。
(三)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我厅随机抽取了2024年度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0家,组织检查人员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条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申报和认定的问题。
(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
结合厅科服处2025年度技术转移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我厅随机抽查了福建师范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福建鑫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家技术转移机构的促成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技术合同和有关票据。检查发现福建鑫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现场提供的部分票据与系统提交票据信息不符等情况。
三、后续工作和有关建议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此次项目随机抽查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公示。
(二)厅机关有关处室和设区市科技局要对照随机抽查情况表(详见附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随机抽查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三)请厅机关有关处室和设区市科技局将整改情况于2026年1月31日前反馈厅监督处。
联系电话:0591-87869618。
电子邮箱:luoming@kjt.fujian.gov.cn。
附件:1.2025年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随机抽查情况表(2024年度已验收项目)
2.2025年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随机抽查情况表(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3.2025年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随机抽查情况表(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2025年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随机抽查情况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