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管理细则的通知》(闽科成函〔2021〕28号)和《福建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业绩优秀和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实施细则》(闽科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安排你单位2025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等经费(万元),具体补助机构、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列“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补助经费统筹用于机构的运行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经费安排表(省级)
2.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经费安排表(省级)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