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继续开展企业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25〕50号)精神,我厅组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报送的企业非财政性建设和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日至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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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序号 |
单位 |
仪器序号 |
仪器名称 |
仪器原值 (万元) |
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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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硕威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飞马V10无人机一套 |
50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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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宝TX8三维扫描仪 |
54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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