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5年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的通知
来源:厅科技服务处 时间:2025-11-14 16:5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省技术要素市场改革相关要求,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队伍,我厅定于11月24日-25日组织开展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海峡中心)
       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报名条件及培训对象
  (一)报名条件
  1.2025年以前已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
  2.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不少于1年,具有一定的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经验。
  (二)培训对象
  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国企、新型研发机构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
  2.省内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含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部门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
  三、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时间
  11月24日-25日
  (二)培训地点
  1.福州主会场: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四层会议室)
  2.漳州分会场: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漳州市龙海区九一九大道1号漳州市城市展示馆东侧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我省每个单位报名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名以内(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优先参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11月14日-20日下午17: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需上传2025年之前已获得的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审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参训确认短信或电话通知。


  四、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中级技术经纪人必修课程包含实务技能模块、交流讨论等。
  五、培训方式与证书
  培训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参训人员在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后,需在1个月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交一份“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发送至邮箱:zhengjiebin@cyzxhcyy.com),经综合考评合格,方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海峡中心)核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中级技术经纪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培训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林梅、林艳、郑杰彬
  电话:0591-83782579、83782196
  (二)漳州人才发展集团
  联系人:李哲楠、沈睿
  电话:15060588558、15260045455
  (三)福建省科技厅
  联系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处
  电话:0591-87881522


  附件:2025年福建省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课程安排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