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重点产业)的通知
来源:厅资统处 时间:2025-01-03 16:49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55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各相关单位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科资函〔2021〕106号)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区域重点产业)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区域重点产业)经费表(市级)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