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研究中心 时间:2024-11-27 17:32

  根据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0月7日,厅党组巡察二组对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简称“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5月28日,厅党组巡察二组向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委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中共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支部委员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三个月以来,中心党支部班子和支委成员根据分工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制定104项措施,截至目前,完成及基本完成整改措施99项,未完成整改措施5项,整改措施完成率95.2%;已完成整改问题42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3个,完成率达94%,达到预期目标。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全盘认领、主动反思,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把手”亲自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思想认识
  中心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工作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通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专题辅导报告、开展专题研讨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中心党支部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逐条分析原因、逐项研究措施;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全面负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先后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等17场次,听取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切实把任务落实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逐条逐项开展问题整改。中心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支委会成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中心党支部围绕厅党组巡察二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项47个问题,中心党支部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一细化104条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支委会成员及各科室负具体责任的上下联动抓整改和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标对表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按照时间倒推掌握整改整体进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促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突出立行立改、实效长效,既对标整改具体问题,又深挖制度机制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1项(其中新制定6项,修订5项),以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实效,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的成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方面不够深入。
  (1)关于中心党支部系统性学习不够,离学深悟透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研究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中期实施成效评估研究》等课题研究,积极为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和科技政策参考。
  2.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2)关于学习多以传达文件为主,学用结合不够具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主题教育成果。组织深入学习贯彻《省科技厅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等,推动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丰富学习载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赴福建省直机关廉政教育基地--濂江书院、福建监狱警示教育中心基地开展现场学习等,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关于专题研讨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高质量地开展了12个专题研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书面研讨材料,谈学习体会和心得。交流研讨扎实有效、质量较好,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成果往深里走、往实处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支部书记对党员的学习、讨论情况进行点评,深化认识、增进共识、提升研讨交流质量。通过制作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成果展板,促进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
  (4)关于大部分支部学习教育活动未有退休党员参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退休党员干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退休党员干部生活动态。退休党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建立党员线上交流群。通过主动推送党和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提高退休党员的学习参与率,力争学习交流全覆盖。
  4.咨政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5)关于高水平、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能力。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刻领悟“3820”战略工程所蕴含的战略思维、科学理念、工作方法和优良作风。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组织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对策建议。二是福建省科技发展智库办公室设立在综合研究室,负责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等中心智库建设日常工作。已将加强省重点智库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发挥绩效激励作用,提高研究中心科技咨询服务水平。三是拓宽《科技政策参考》采编的深度和宽度,参照我省其他信息分析和发展研究类等简报的做法,提高摘录《关于加快组建创新联合体,助力我省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等有分析深度的研究报告,更好地服务科技决策。
  5.科研能力建设存在短板。
  (6)关于研究人才结构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契机,梳理中心编制空缺情况及中心人员离职情况,制定了研究中心3年进人计划并上报厅人事处,后续将通过公开招聘充实干部人才队伍,逐步完善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加大对中心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中心研究人员积极参与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和研究,持续开展干部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畅通人才继续深造渠道,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建立项目研究团队,形成研究团队“传帮带”工作有效路径,发挥好老党员、老职工的传帮带作用,助力年轻研究人员快速成长,建设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结构合理、质量精良的青年人才队伍。
  (7)关于未能构建系统、完善、优势的研究领域和团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拓展评价业务服务领域,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评估认定、福建省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和运用研究等工作,全面提升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水平。二是加强与厅业务处室沟通联系,积极承接相关评估工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科技评估相关会议,提升科技评估工作能力。
  6.与科研项目管理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未制定和公示科研项目绩效支出使用的分配制度。
  (8)关于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不够清晰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经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征求意见并按“三重一大”制度程序议定后印发。二是加强新修订的《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明晰纵向项目绩效发放依据、规则或程序等具体办法,规范研究中心纵向项目和经费管理。
  7.未落实科研激励政策。
  (9)关于横向课题结余经费未发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中心承担的横向课题绩效发放情况进行梳理,有关项目已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发放人员绩效。二是组织研究人员对《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福建省新型智库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学习,明晰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
  8.未谋划统一战线和意识形态工作。
  (10)关于统战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统战工作责任。将统战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落实。二是组织支部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关于“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主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厅系统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9.研究统战工作较少。
  (11)关于研究统战工作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民主党派人士畅所欲言,了解民主党派人士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同时鼓励民主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提升民主党派人士对中心工作的参与感。二是结合党建和工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特色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学习统战知识,提高对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的了解和认识,支持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参与中心的各项活动,丰富统战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勤政廉政承诺书》流于形式。
  (12)关于《承诺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等工作人员,分类修订《中心勤政廉政承诺书》。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出纳等关键岗位、重点风险点的编外人员一同签订《中心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承诺书》。
  11.对财务、出纳等关键岗位、重要风险点人员管理不够严格。
  (13)关于有发生重点岗位人员应参加未参加厅相关业务培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多次加强对财务、出纳等关键岗位、重要风险点人员管理和培训,强化内控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培训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升重点岗位人员业务水平。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不断强化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厅机关工作安排,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厅相关业务培训。及时了解培训动态,确保重点岗位人员能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12.支委委员履职尽职不到位。
  (14)关于支部纪检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召开支部学习会,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对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认识。二是以案为鉴,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警示教育读本-省直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深刻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守住底线。三是及时向厅机关党委汇报,中心支部纪检工作暂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人为全体工作人员上廉政微党课,落实日常政治监督、廉政教育等纪检职责。
  13.有关制度设计不一致、不合理。
  (15)关于《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却出现职工代表大会等“三重一大”议事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印发〈关于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概念、厘清权责、规范程序、完善监督,以高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规范决策行为。二是重新修订《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中心实际情况,采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的议事形式,确保所提及的议事形式与中心规模相符合。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程序。通过意见征集等形式,对《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反复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心实际情况。
  14.存在以支部委员会代替主任办公会议、工会委员会议、学术委员会议等现象。
  (16)关于存在评优评先、人事调整、职称评聘、工会福利、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大多只通过支部委员会研究。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实施管理及编外人员续聘等“三重一大”事项却未按要求上会讨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印发〈关于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学习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二是修订《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明确分类,明确评优评先、人事调整、职称评聘、大额资金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和实施管理、编外人员续聘等“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对需要上会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公布会议议程,由相关人员提交上会说明,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分别做好记录,做好会议纪要的印发和归档。
  15.中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流程不规范。
  (17)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规定由党支部研究讨论后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仅在支委会会议记录后注明“该议题已提交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研究中心支部委员会会议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包括支部研究讨论、行政办公会议审议等步骤,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决策审查。组织党务干部、主任办公会议和业务工作会议的记录人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记录和存档工作的学习,确保记录翔实、准确,能够反映会议讨论的真实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每半年由办公室负责人对相关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16.年度考核形式不够规范。
  (18)关于年度考核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程序。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和记录工作,与记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确保今后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中详细记录体现投票过程。
  17.制度建设不完善。
  (19)关于中心未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问题的通知》,制定相应的管理和审批办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问题的通知》,研究制定《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在社会团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兼职管理。二是设立定期审查机制。梳理中心工作人员社团兼职情况,要求工作人员年度总结报告兼职和领取费用情况,定期对兼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兼职行为符合规定。
  18.制度落实不到位。
  (20)关于在研究相关同志岗位调整时,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注意事项,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氛围。二是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在今后干部聘任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聘任,落实好回避制度。做好工作纪实,确保干部选拔更加规范有序、严谨细致。
  (21)关于部分年度考核材料中考核对象未签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考核流程,要求考核对象在考核材料上签字确认。在年度考核流程中增加核对环节,确保考核对象的签字不遗漏。二是对负责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对考核流程和签字确认环节的重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今后干部文书档案完整性、规范性。
  (22)关于中心出现事务通知覆盖面不够、不及时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公文管理制度》,加强公文流转管理,制订公文流转单,加强督查,以保证重要文件的及时传达落实。二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每个月进行公文管理检查,确保所有办公点能够接收到通知。
  19.存在“拿来主义”,应付交差问题。
  (23)关于研究中心合同管理制度存在不切合单位实际的表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办公室人员培训。组织学习《民法典》,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办公室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意识,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修订《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文档的审核把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的各节点、岗位分工、管控要求,实施有效的动态过程监控。
  20.代管年鉴社履职不到位。
  (24)关于代管年鉴社缺乏管理规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据中心的代管职责和权限,今后年鉴社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由研究中心代替年鉴社(非独立法人)签订,并做好存档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向厅办公室汇报年鉴社的工作情况。
  21.落实采购、招标等管理制度不到位。
  (25)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修订完善《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及时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和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6)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未见询价记录、报价单或验收报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结合单位实际,修订《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明确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等修缮项目的招标询价、过程管理、工程验收、财务报销和档案管理等管理流程。二是加强中心内部控制培训。加强财务相关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涉及房屋及公共设施修缮项目的财务工程项目账目进行再次排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7)关于部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未办理审核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明确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等修缮项目的管理流程,制定详细的合同审核流程,确保各类合同文本在各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审核。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保证原始凭证报销签领手续的齐全。部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和询价函已按整改要求进行财务审核的补签。三是对各合同文本进行再次排查,确保各类招标文件的合规性。
  (28)关于部分签领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工会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保证原始凭证报销签领手续的齐全。二是加强审核手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已补签相关报销手续。定期对报销账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2.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
  (29)关于部分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未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严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深挖问题根源,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30)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会议精神和指导性文件,增强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要求,为开展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按照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形成较高质量的相互批评意见。四是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委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作深刻的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地开展相互批评,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使问题批评得深,解决得透。
  (31)关于缺席人员未参会,但指定他人代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会议精神和指导性文件,增强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提前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安排,加强与上级厅党机关党委沟通联系,避免出现应出席的会议人员不能到会的情况发生。
  2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够到位。
  (32)关于谈心谈话,谈话以集中谈话为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以此次巡查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领导班子与党员之间,支委与支委,支委与党员,支委与群众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严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同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以个别谈话为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做到“五必谈、五必访”,实现全员覆盖,做好谈话记录。
  (33)关于谈话以谈具体事务性工作为主,谈思想、存在的不足、意见建议或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严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同党员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支部书记做到“五必谈、五必访”,实现全员覆盖,做好谈话记录。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谈什么”。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引导谈话对象敞开心扉,让党员干部有话愿意说,谈存在的不足,聚焦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通过开展经常性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将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中。
  24.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规范。
  (34)关于存在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民主测评及研究党员评议等次时间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等,加强对组织委员、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二是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民主评议程序,杜绝出现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民主测评及研究党员评议等次时间不一致等情况发生。
  (35)关于支委会委员未一一表态;相关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等,加强对组织委员、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规范支委会研究评定党员等次程序,按要求做到支委委员逐一表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范决策、民主决策,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25.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36)关于对党建工作缺乏系统的思考和主动性、创新性的研究,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摆在履职的首要位置,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每年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坚持党建与中心智库建设、项目研究、课题调研和专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和举措。二是结合“科技智库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安排理论学习既要注重政治理论方面的内容,又要增加科技业务方面的学习,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37)关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够丰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与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雷锋志愿服务、支部结对共建、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取得实效。二是深耕“科技智库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与科技决策咨询、科技基层服务等中心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开展各类特色活动,切实增强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26.党建带群建工作不规范。
  (38)关于中心党支部对工青妇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工会法及工会章程等法律规定,支持工会委员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工会会员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年度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等事项。自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已召开19次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和批准工会年度工作及预决算报告、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同时学习贯彻省直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文件及中心工会工作制度。二是落实新时代党建带群建要求,中心党支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的指导,推动研究中心工青妇事业的发展,积极营造团结和谐、文明向上的良好工作环境。
  27.科研人员学习提升的渠道不多。
  (39)关于中心在组织学习交流、调研等方面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同志《论科技自立自强》等学习书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研究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能力。二是积极加强与厅资配处等有关处室的沟通,充分了解学术会议财务规定,选派科研人员参加浦江创新论坛等会议,在规定允许的情况下,为科研人员外出培训创造机会。三是邀请专家作题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学术辅导讲座。
  2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40)关于入党对象考察时间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教材》等,加强与厅机关党委沟通联系,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对中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认真查摆问题和原因,及时进行查缺补漏。
  29.支委会研究程序不规范。
  (41)关于个别记录中出现只记录议题标题、支委委员多次未进行逐个表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研究制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和《支部委员会会议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支委委员对议定事项要逐个表态,并详细记录会议的主要议题、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等。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30.制度执行未形成刚性约束。
  (42)关于审计整改后续工作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种财务操作的规范要求和标准流程,保证单位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财务培训。组织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工会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其财务管理能力,更好地预防和解决财务问题。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加大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防范财务不规范的出现。
  三、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未建立健全结余经费盘活机制,已验收项目的结余经费未充分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1)关于项目结余资金沉淀金额较大的问题。
  阶段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已建立“项目结余资金清单”,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防止结余资金规模过大,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申请,编制《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明确资金用途和金额。后续项目结余资金将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2)关于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向机关党委上报换届请示前,未按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支委会研究的问题。
  阶段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等,加强对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人次,规范支部记录并定期检查。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中心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已与厅机关党委沟通,延期半年换届。到期将制定新一轮支部换届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支部换届有关要求和流程做好换届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制度更新不及时。
  (1)关于中心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现有绩效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绩效工资调整方案能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修订完善《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建立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好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增强单位凝聚力。
  未完成整改说明:已完成《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修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度,规范绩效管理。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关于中心空编率高,引才育才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对中心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鼓励参与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畅通人才继续深造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对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及三年内将退休人数进行统计梳理,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三年人才需求计划和进人计划。
  未完成整改说明:因机构改革人事冻结,影响中心进人计划实施。中心将与厅人事处积极沟通,做好人才需求计划和进人计划的实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根据中心发展规划,拟定人才引进计划,拟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逐步完善单位人才队伍结构。
  完成时限: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
  (三)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3.省委巡视三组巡视中涉及“引才育才力度不大”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3)关于中心由于机构改革,人才引进计划还未开展实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对中心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青年人才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畅通人才继续深造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已对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及三年内将退休人数进行统计梳理,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三年人才需求计划和进人计划并上报厅人事处。
  未完成整改说明:因机构改革人事冻结,影响中心进人计划实施。中心将与厅人事处积极沟通,做好人才需求计划和进人计划的实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根据中心发展规划,拟定人才引进计划,拟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09635;通信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电子邮箱:358619220@qq.com

 


  中共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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